归口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 赵发宝、 赵秀宏、 彭速标
本标准规定了进口煤炭的检验要求、检验程序、结果判定和处置。本标准适用于进口煤炭的检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