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集团、 北京展讯高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联发博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南京爱立信熊猫通信有限公司、 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起草人: 朵灏、 赵琳、 孔露婷、 金晨光、 周晶、 张婷、 戴国华、 梅晓华、 师延山、 李彩、 齐童亚、 吴敏、 陈栋、 李芳、 周珏嘉、 吴越
本部分规定了支持基于LTE的语音解决方案(VoLTE)的移动终端设备在IMS、IMS Emergency call和IMS/EPS等方面的协议一致性测试方法。本部分适用于支持基于LTE的语音解决方案的移动终端设备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