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
起草单位: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上海交通大学
起草人: 袁善奎、 陈捷、 姜辉、 周欣欣、 李雅乾、 师丽红、 瞿唯钢、 王以燕、 王一喆
本部分规定了真菌微生物农药木霉菌可湿性粉剂的要求、试验方法、标志、标签、包装、贮运及保证期。本部分适用于以棘孢木霉(Trichoderma asperellum)、哈茨木霉(Trichoderma harzianum)、深绿木霉(Trichoderma atroviride)等木霉菌种为活性成分添加适宜的助剂和填料后加工而成的木霉菌可湿性粉剂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