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归
起草单位: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起草人: 张文宇、 刘占旗、 赵怀璞、 郑建国、 蘧艳峰、 金潮、 游国强、 张恬、 杜旭红
本标准规定了铀加工与燃料制造设施建设项目职业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要求和编写格式。本标准适用于铀加工与燃料制造设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职业安全预评价报告和职业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的编制。铀加工与燃料制造设施包括铀纯化与铀转化设施、铀浓缩设施和铀燃料元件制造设施等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