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
起草单位: 上海三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西安青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程德诗、 李达红、 徐永福
本标准规定了LED显示屏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由计算机播控的以显示视频图像、动画、图片内容为主的室内外全彩色LED显示屏图像质量的主观评价。本标准不适用于可变信息标志、城市交通诱导标志、银行及证券行情等以文字信息显示为主的LED显示屏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