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 吕学东、 刘扬、 孙全林
SN/T 4557的本部分规定了出口黄酒的抽样、检验、结果评定、不合格品处理等。本部分适用于以粮谷、薯类等为主要原料经蒸煮、加曲、糖化、发酵、压榨、过滤、杀菌、贮存、勾兑、包装而成的各类出口黄酒、烹饪黄酒的检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