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 深圳市民政局、 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深圳市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 广州市老人院、 中国社会工作学会、 “大爱之行”项目办、 深圳市龙岗区正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东莞市普惠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 厦门市湖里区霞辉老年社会服务中心、 哈尔滨商业大学、 合肥市爱邻社会工作服务社
起草人: 隋玉杰、 余智晟、 张卓华、 曾碧静、 佃乾乾、 常广财、 陶书毅、 王瑞芳、 裴文琳、 周巍、 黄远清、 何静、 王飞、 郑超波、 李雪、 张晓曼、 刘玉平
本标准规定了老年社会工作的术语和定义、服务宗旨、服务内容、服务方法、服务流程、服务管理、人员要求和服务保障等。本标准适用于社会工作者面向有需要的老年人及其家庭开展的社会工作服务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