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染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浙江传化华洋化工有限公司、 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家染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起草人: 宋艳茹、 蒲爱军、 季浩
本标准规定了荧光增白剂OB-1(C.I.荧光增白剂393)产品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荧光增白剂OB-1的产品质量控制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