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u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 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
起草人: 宋云、 徐晗、 傅怡宁
本标准规定了杂草凭证标本采集、制作、保存的步骤。本标准适用于杂草凭证标本采集、制作与保存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