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本标准规定了高压并联电容器的术语和定义,使用条件,技术性能要求,试验,标志、包装、贮存、运输和验收等。本标准适用于并联连接于额定频率50Hz、额定电压高于1kV的交流电力系统中,用来改善功率因数的电容器。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电容器:-自愈式类型的电容器;-集合式电容器;-电力系统用串联电容器;-感应加热装置用电容器;-在叠加有直流电压的交流电压下使用的电容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