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矿渣开发公司、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重庆市涪陵区婧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钢焰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萧山区科学技术服务中心
起草人: 苏兴文、 仇金辉、 李晓阳、 宋武、 刘镭、 王姜维、 王晓杰、 刘维红、 解斌、 曹柳峰、 傅澈畅
本标准规定了钢铁渣人工鱼礁的术语和定义、原料要求、性能要求、设计、制作、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运输等。本标准适用于制备人工鱼礁的钢铁渣(包括高炉渣、转炉渣,不包括脱硫渣、电炉渣、不锈钢渣)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