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起草单位: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起草人: 梅其良、 付亚茹、 孙大威、 张姗姗、 潘楠、 谭怡、 邓理邻、 李怀斌、 毛兰方、 高圣钦
本标准规定了新建压水堆核电厂各类主要设计基准事故放射性源项分析中应遵循的设计原则、假设条件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压水堆核电厂场外放射性后果分析的设计基准事故源项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