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起草人: 尉可道、 岳保荣、 王建超、 徐辉、 范瑶华、 牛延涛、 刘澜涛、 娄云、 廖京辉
本标准规定了医用数字X射线摄影(DR)系统质量控制检测要求、检测项目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医用数字X射线摄影(DR)系统的质量控制检测,包括采用线阵或面阵扫描影像探测器的DR系统。本标准不适用于乳腺数字x射线摄影(乳腺DR)、牙科数字X射线摄影、数字双能摄影和数字体层合成摄影的质量控制检测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