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起草人: 朱良全、 丁家波、 蒋卉、 毛开荣、 彭小薇、 王楠、 徐磊、 张磊
本标准规定了禽结核病临床诊断、病原分离与鉴定、病原核酸检测及免疫学检测的诊断技术方法和试验程序。本标准适用于禽结核病的诊断、监测和检疫。皮内变态反应不适用于野鸡、火鸡、水禽等其他禽类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