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
起草单位: 北京国实检测技术研究院、 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 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黑龙江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总队
起草人: 方建新、 黄涛、 向旭、 王彦斌、 郭兆明、 花锋、 李晓平、 张大明、 闫林、 黄法医、 杨春尧、 朱敏、 殷志军
本标准规定了对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时,在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方面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也适用于司法鉴定机构的自我评价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