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机械工业环境保护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浙江大学、 蓝天环保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浩普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起草人: 张涌新、 高翔、 付智明、 翁卫国、 蒋善行、 朱跃、 孟炸、 吴卫红、 郦建国、 李华、 徐甸、 余鸿敏、 段圣青
本标准对燃煤烟气脱硝技术装备运行技术条件的总则、系统组成、启动技术条件、启动运行、维护管理、系统停运、安全运行等进行了规定。本标准适用于以液氨为还原剂的燃煤烟气脱硝装备系统(SCR)的运行维护管理,以尿素、氨水为还原剂时参照本标准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