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能效标识计量检测分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 石雷兵、 韩志强、 李明、 陈焱
本规范适用于在220V、50Hz电网供电下正常工作、标准幅面、普通用途的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多功能一体机(以下简称为产品)能源效率的计量要求、检测条件、计量检测方法、计量检测结果评定准则和检测报告等内容。本规范不适用于以下产品:a)仅由数据接口(如USB, IEEE1394等接口)供电的产品;b)具有数字接收前端(DFE)的产品;c)输出速度大于等于70页/分的产品;d)打印头针数大于48的针式打印机。本规范适用于产品能源效率计量监督检测,委托检测可参考本规范进行。生产和销售产品的单位亦可参照本规范进行检测。接受检测的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多功能一体机应是生产者自检合格的产品,或者是销售者进口、销售的商品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