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起草单位: 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起草人: 孙淑芳、 刘陆世、 廖超子、 王媛媛、 魏荣、 张锋、 王岩、 宋晓晖、 肖肖、 曲志娜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的畜禽饲养场防疫基本条件、畜禽引人防疫要求、饲养管理防疫要求、疫病监测、预防免疫及控制扑灭、无害化处理要求以及畜禽标识与防疫档案要求等方面的防疫准则。本标准适用于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的畜禽饲养场实施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