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天津春发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鸿宝食品原料贸易有限公司
起草人: 毕燕芳、 刘英、 张颖、 赵范洪
本标准规定了调味食品配料精膏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调味食品配料精膏的生产、检验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