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电子科技大学、 医学数字影像与通讯(DICOM)标准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 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信息中心
起草人: 曲建明、 蒲立新、 孟群、 胡建平、 汤学军、 何明杰、 高忠军、 张黎黎、 董方杰
本标准规定了医学数字影像通信数据集元数据属性、数据元属性、数据集中数据元与DICOM数据元对照关系。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生产商、医学影像存储与归档系统(PACS)生产商和放射信息系统(RIS)生产商的各种医学影像的获取、处理、归档、复制、分析、比较以及资源共享、远程传输、异地会诊等软件功能开发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