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机械工业环境保护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浙江大学、 蓝天环保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凯迪电力环保有限公司、 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浩普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起草人: 高翔、 付智明、 张涌新、 郑成航、 孟炜、 倪煜、 王少权、 翁卫国、 蒋善行、 韩长民、 郦建国、 杜云贵、 吴卫红、 李钦武、 刘海蛟、 赵健、 宋浩
本标准规定了燃煤烟气脱硝技术装备的设计总则、工艺流程、总平面布置、催化反应系统、还原剂储运制备系统、电气系统、热工控制系统、建筑及结构、采暖通风空调、消防与安全、职业卫生。本标准适用于燃煤烟气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技术装备的设计,燃油/燃气锅炉烟气脱硝的设计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