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戚墅堰所
起草单位: 戚墅堰所、 铁科院机辆所、 铁科院金化所、 戚墅堰公司、 大连公司、 浦镇公司、 北京中车重工
起草人: 钱坤才、 蒋田芳、 王京波、 何忠、 施建良、 杜静远、 冯遵委、 吴建华、 刘景梅、 王璐
本部分规定了机车车辆用铸铁闸瓦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与运输。本部分适用于铁道机车车辆用铸铁闸瓦(以下简称闸瓦),包括灰铸铁闸瓦(含中磷铸铁闸瓦)、高磷铸铁闸瓦、超高磷铸铁闸瓦和合金铸铁闸瓦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