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上海质量管理科学研究院、 上海质量体系审核中心、 上海贝恒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广杭物流有限公司
起草人: 金国强、 陈华、 王勤志、 郭洪涛、 周戟、 庄维、 杨彦栋、 余柳、 严卓明、 沈国军、 张博嵛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B2B城市配送服务的组织及其分支机构: a) 进行自我评价和自我声明; b) 寻求组织的相关方(如行业协会)对其符合性的确认; c) 寻求外部组织对其服务能力进行认证。 本标准所涉及B2B城市配送服务,不包括:危险化学品、冷链食品/物品和专卖商品等特殊要求的配送服务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