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 施杭杰、 喜飞、 包玮玮
SN/T 4904的本部分规定了对我国出口非食品类消费品被输入国家(地区)主管部门因质量、安全、卫生、健康、环保、欺诈等不合格原因发布通报、召回或预警信息(以下称“境外通报案例”)后,开展调查工作的通用管理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对我国出口非食品类消费品境外通报案例开展调查工作的综合管理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