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兽医研究所、 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起草人: 邵国青、 冯志新、 刘茂军、 熊祺琰、 张磊、 郑增忍、 张彦明、 白昀、 王海燕、 武昱孜、 韦艳娜、 刘蓓蓓、 甘源、 华利忠、 王丽、 张衍海、 王娟
本标准规定了猪支原体肺炎临床诊断、实验室病原学诊断与血清学诊断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猪支原体肺炎人工发病和临床病例的诊断、疫苗免疫效果的确定以及猪场内该病的净化监测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