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人体生物特征识别应用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00/SC 2)
起草单位: 广州像素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 清华大学、 广东省公安厅、 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科奥森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银晨智能识别科技有限公司、 公安部第三研究所、 国防科技大学、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天诚盛业科技有限公司、 中控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公安局
起草人: 朱璧华、 侯鸿川、 肖飚、 仝星、 李子青、 苏光大、 冯松青、 杨春宇、 雷震、 张杰、 戎玲、 刘彩霞、 谢剑斌、 汪海洋、 杨春林、 陈书楷、 范志鸿
本标准规定了静态人脸图像的术语和定义、采集方式及场所和采集规范。本标准适用于人脸识别应用证件或身份的挣态人脸图像采集环境建没及设备配置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