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厦门厦顺铝箔有限公司、 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 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 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鼎盛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乳源东阳光优艾希杰精箔有限公司、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浩鑫铝箔有限公司、 昆山铝业有限公司、 西北铝加工厂、 贵州中铝铝业有限公司、 北京有色金属与稀土应用研究所、 华西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 王喜光、 章吉林、 王玉海、 孙智勇、 王志超、 张晓蕾、 徐始祥、 杨萍、 陈长科、 周迎春、 王惠菡、 周德敬、 李永平、 夏俊杰、 黄嵘、 梁明霞、 蔡正旭、 张劲松
本部分规定了变形铝及铝合金箔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技术要求、计算原则、计算范围、计算方法和节能管理与措施。本部分适用于铝箔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