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 印丽萍、 郭琼霞、 薛华杰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境农产品中有毒有害杂草种子的检验检疫的一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粮谷类、油籽类、繁殖类种子等农产品;同时也适用于动物皮毛、矿物原料、交通运输工具及包装材料等中的有毒有害杂草种子检验检疫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