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气候与气候变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国家气候中心、 福建省气候中心、 广东省气候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气候中心、 海南省气候中心
起草人: 王遵娅、 王东阡、 池艳珍、 何芬、 胡亚敏、 潘蔚娟、 何慧、 陆甲、 吴慧
本标准规定了华南汛期监测的资料要求、监测指标、判别条件、计算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华南汛期的监测、预测、评价和服务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