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环境保护部
起草单位: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本标准适用于以固体、液体为燃料或原料的火电厂锅炉、工业/民用锅炉以及工业炉窑等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