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起草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昆明)、 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农业农村部食用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云南锦翔菌业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汪庆平、 黎其万、 周昌艳、 汪禄祥、 刘宏程、 严红梅、 梅文泉、 谢锦明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食用菌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储存。本标准适用于人工培养的绿色食品食用菌鲜品、食用菌干品(包括压缩食用菌、食用菌干片、食用菌颗粒)和食用菌粉,包括香菇、金针菇、平菇、草菇、双孢蘑菇、茶树菇、猴头菇、大球盖菇、滑子菇、长根菇、白灵菇、真姬菇、鸡腿菇、杏鲍菇、竹荪、灰树花、黑木耳、银耳、毛木耳、金耳、羊肚菌、绣球菌、棒蘑、榆黄蘑、口蘑、元蘑、姬松茸、黑皮鸡枞、暗褐网柄牛肝菌、裂褶菌等食用菌以及国家批准可食用的其他食用菌。不适用于食用菌罐头、腌渍食用菌、水煮食用菌和食用菌熟食制品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