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起草单位: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 山东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甘肃农业大学、 宁夏中青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济南泽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 万鲁长、 韩建东、 宫志远、 高霞、 郁继华、 任海霞、 任鹏飞、 李瑾、 张海兰、 冯锡鸿、 赵钦刚
本标准规定了利用食用菌菌渣发酵制作植物栽培基质材料的发酵场地选择和要求、工艺流程、发酵配方、腐熟菌剂选用、发酵技术和发酵后处理等。本标准适用于非粪草生食用菌菌渣的发酵处理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