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 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醛、酮类化合物的高效液相色谱法。本标准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甲醛、乙醛、丙烯醛、丙酮、丙醛、丁烯醛、丁醛、苯甲醛、异戊醛、正戊醛、邻-甲基苯甲醛、间-甲基苯甲醛、对-甲基苯甲醛、正己醛、2.5-二甲基苯甲醛等15种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当取样量为l0g,定容体积为10ml时,15种醛、酮类化合物的方法检出限为0.02~0.06 mg/kg,测定下限为0.08~0.24 mg/kg。详见附录A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