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 HJ 1011-2018
环境空气和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组分便携式傅里叶红外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环境空气和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组分便携式傅里叶红外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发布日期:2018-12-29
实施日期:2019-07-01
分类信息
研制信息

归口单位: 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挥发性有机物组分便携式傅里叶红外监测仪的组成结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和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组分便携式傅里叶红外监测仪(以下简称“仪器”)的设计、生产和检测。针对应用于不同场合的仪器,规定了相应仪器的检测范围。用于环境空气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的仪器本标准称为I型仪器,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的仪器本标准称为II型仪器

相似标准/计划/法规
环境挥发性组分有机物废气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