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电力电子系统和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西安电力电子技术研究所、 广东志成冠军集团有限公司、 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 国家电子计算机外部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华中科技大学、 厦门市爱维达电子有限公司、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深圳市英威腾电源有限公司、 雷诺士(常州)电子有限公司、 佛山宝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佛山市柏克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航太克(厦门)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苏先进、 付明星、 蔚红旗、 李民英、 沈岩、 陈益云、 张宇、 陈一逢、 王丽、 谭江平、 杨成林、 高新华、 王钢、 罗蜂、 林东权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用UPS设备(以下简称UPS)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质量鉴定,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核电厂内使用的核安全级和非核安全级的低压交流UPS,其他类似设备可参照使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