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本标准规定了火电行业废气污染物、废水污染物、噪声、固体废物源强核算的基本原则、内容、核算方法及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执行GB 13223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污染物源强的确定。本标准适用于火电行业正常和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源强核算,不适用于突发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情况下污染物源强核算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