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起草人: 胡俊磊、 丁臻敏、 刘悦
本型式评价大纲适用于分类编码为46280000的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以下简称采样器),包含大流量(工作点流量为1.05 m^(3)/min)和中流量(工作点流量为100 L/min)两类采样器的型式评价。采用其他流量点的采样器可以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