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几何量工程参量计量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 张卫东、 冉庆、 常青、 杜华
本规程适用于分辨力不大于0.5μm、量程不大于100 mm的全自动和半自动指示类量具检定仪以及分度值(或分辨力)不大于10μm、量程不大于50 mm的手动式指示类量具检定仪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