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刑事技术产品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79/SC 8)
起草单位: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北京布兰特警用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 黄大明、 马纪强、 仲利静、 乌信梓、 王孝平、 朱涛
本标准规定了“502”手印熏显柜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502”手印熏显柜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