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中国电力发展促进会、 光大环保(中国)有限公司、 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首钢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锦江环境控股有限公司
起草人: 秦志坚、 秦峰、 张志坤、 权晓英、 姚均伟、 孙作新、 刘映华、 朱金发、 李传华、 王辉鹏、 周晓东、 潘启龙、 朱民军、 陈克军、 陈涛、 杨仕桥、 刘哲、 吴永新、 段浩、 蒋正伟、 王帅、 邵建强、 桂宏桥、 余坤崟、 卢家奇、 张学平、 李豫军、 赵树明、 孙晓军、 王志强、 周洪权、 岳优敏、 顾士贞、 王武忠、 方朝军、 任超峰
本标准规定了垃圾发电厂运行评价的原则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并网运行的垃圾发电厂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