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为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 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重庆西南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参编单位为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 武汉理工大学、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 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黑龙江省航务勘察设计院、 中铁建港航局集团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长江重庆航运工程勘察设计院
起草人: 本规定编写组人员分工如下:1 总则:朱汝明、 彭松柏、 李青云 2 基本规定:李青云、 王辉、 裴金林 3 评价报告:彭松柏、 李青云、 裴金林、 邓乾焕、 张玲、 王辉、 詹剑英、 吴澎、 汤建宏、 张绪进、 母德伟、 何进朝、 许乐华、 王义安、 刘明俊、 李顺超、 田林、 刘垒、 刘常春、 邓年生、 胡小庆 4 图纸:裴金林、 许乐华、 王义安、 詹剑英 5 专题研究:王辉、 裴金林、 王义安、 刘明俊 附录 A:裴金林、 许乐华、 王辉、 赵凯 附录 B:许乐华、 裴金林、 詹剑英、 赵凯 附录 C:王辉、 裴金林、 何进朝、 王义安、 刘垒 附录 D:裴金林、 许乐华、 何进朝、 王义安、 詹剑英 附录 E:许乐华、 裴金林
本规定适用于航道保护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临河、临湖、临海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临河、临湖、临海工程包括码头类、修造船类、取排水类、整治与圈围类、孤立构筑物类、其他等工程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