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口腔护理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牙膏分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利盛化学品有限公司、 广州立自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奥利实业有限公司、 国家牙膏蜡制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起草人: 宫敬禹、 李洪、 李幸达、 方慧静、 楼渝蓉、 张曼、 刘文玉
本标准规定了月桂酰肌氨酸钠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划、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月桂酸和肌氨酸为原料,经酰氯化、胺化而制得牙膏用月桂酰肌氨酸钠溶液。该产品在牙膏中用作发泡剂、乳化剂。本产品不适用于95型月桂酰基肌氨酸钠粉末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