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
起草单位: 江苏南通申通机械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 海军驻上海地区舰炮系统军事代表室
起草人: 缪红建、 魏华兴、 杨跃轮、 丁雪峰
本规范规定了舰船主锅炉燃油供应单元(以下简称单元)的要求、质量保证规定、交货准备和说明事项等。本规范适用于供应压力不大于6.4 MPa,额定供油流量不大于20 t/h的舰船主锅炉燃油供应单元的设计、制造和验收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