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毒物分析分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上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起草人: 张润生、 王跨陡、 汪蓉、 张玉荣、 于忠山、 王芳琳
本标准规定了疑似毒品中苯丙胺(AMP)、甲基苯丙胺(MA)、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3,4一亚甲基二氧基甲基苯丙胺,MDMA)、替苯丙胺(3,4一亚甲基二氧基安非他明,MDA)和N, N-二甲基苯丙胺(N,N-DMA)的毛细管电泳(CE)定性定量检验、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FTIR)定性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固体检材(晶体、粉末、药片等)中AMP,MA,MDMA和MDA的毛细管电泳(CE)定性定量检验;AMP, MA, MDMA, MDA和N, N-DMA晶体检材的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FTIR)定性检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