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起草单位: 中核四○四有限公司
起草人: 陈怡香、 梁勇、 黄勇、 苏功建、 殷敏
本标准规定了超压处理设施对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的接收要求,包括可接收废物的类型、废物包装及内容物的放射性特性和其他相关特性,并规定了废物包装容器的规格尺寸及废物接收流程,明确了废物接收过程中的质量保证措施。本标准适用于低、中水平放射性可压实固体废物超前压前的接收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