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重庆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起草人: 施岱艳、 张仁勇、 姜放、 李天雷、 曹晓燕、 刘海定、 李科、 李林辉、 鲜宁、 陈勇彬、 郑初、 荣明、 廖芸、 熊雄
本规范适用于按常规的弹性准则设计和制造设备所用与含硫化氢介质接触的天然气地面设施的金属材料,包括井场、站场、处理厂的工艺设备、工艺管线及采、集气管线等。本规范不包括硫化氢引起的电化学失重腐蚀和其他类型的开裂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