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环境监测站(中心)及其他环境监测机构(含社会环境监测机构)采用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对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进行监测时的运行管理与质量控制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