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起草单位: 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 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起草人: 李志华、 康云鼎、 姜赫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运行许可证延续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基本原则、工作程序、内容以及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核电厂运行许可证延续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