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广核核电运营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东北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起草人: 赵建仓、 成鹏、 傅求华、 赵富国、 赵军、 郭伟、 吴小锋、 张学诚、 侯志蓉、 王春霖、 乐群立、 王则灵、 时立迎、 张志明、 楼玉民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常规岛及BOP设计、安装、维修、改造工程及其配套制造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承重结构的焊接工程,以及辅机本体和转动构件焊接修复工作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钢的手工焊条电弧焊(SMAW)、药芯焊丝电弧焊(FCAW)、埋弧焊(SAW)、钨极惰性气体保护焊(GTAW)、熔化极气体保护焊(GMAW)及气焊(OFW)等焊接方法。其他材料、构件和焊接方法,可参照本标准制定技术要求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