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房屋经营管理中心供暖设备服务所、 北京热力集团、 北京中建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北京博大开拓热力有限公司、 北京华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起草人: 徐超、 刘斌、 王红、 李树栋、 张春岩、 杜海亮、 郭喜宏、 张立申、 韩波、 肖广云、 王玮、 王与娟、 王玄坤
本标准规定了热力生产和供应企业能源管理体系的认证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热力生产和供应企业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可用于热力生产和供应企业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其能源管理体系,也可作为各相关方评价热力生产和供应企业能源管理体系的依据。热电联产企业的高温高压蒸汽生产和发电过程的能源管理活动,抽出汽机部分做功后的较低品质的蒸汽进人供热首站,通过汽水换热器换热,对外提供热力的管理活动适用于本标准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